西宁永利水电业主装修责任告知书
本条款为西宁永利水电装修前期业主、施工人员、永利水电相关责任业务三方到场宣读,所有装修合同责任人需严格按照本告知书规定执行。
1. 在施工前期,业主、施工人员及业务员需对装修合同中物料单中的材料数量明细,单价总价,核对清楚达到三方清楚,知晓。
2. 施工安装过程中,业主需协助监督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购买材料单明细之外的其他品牌材料,否则安装施工结束后,不属于公司提供物料部分施工安装一律不享受公司质保。
3.施工过程中,业主需协助监督施工人员,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增加、删减、改造除合同明细之外的施工任务,否则合同规定之外的安装、改造不享受公司质保。
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借钱或购买材料)向业主收取现金,请业主配合,以免造成业主不必要的损失。
5.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业主房屋内的卫浴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索要烟酒小费,不得在施工现场接业主递给的香烟饮用水饮料等,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抽烟,不允许在施工现场生明火做饭,施工完工后期公司会安排专员电话回访,请业主协助监督,以避免造成合同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6.合同规定之钱款明细,一律不得由施工安装人员向业主私自索要,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收取,并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或单据后方可支付。如业主私自向施工人员支付工程款项或施工人员劳务金造成的损失,公司一律不承担后果。
7.如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人员要及时告知公司及业主,业主及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沟通后提出解决方案方可继续施工(坚决杜绝未商议情况下的野蛮施工)请业主协助监督,以免造成业主不必要的损失。
西宁永利商贸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