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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见真情 家庭教育显身手

2015-07-31

周家泉信息                 (第169期)
周家泉社区编                 2015年7月31日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城东区矫治工作,在社区司法所的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是在矫正未成年犯罪方面基本达到了司法要求,这对于维护社区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保证社区建设与发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意义。由此说,社区未成年人犯罪矫正,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就受到了社区党工委的高度重视。 
    在今年的“三基”项目——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中,把社区未成年因家庭教育缺失,或因家长不会做家庭教育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一念之差走向犯罪之路的问题作为解决的难点,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方案。在上半年的项目实施中,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专家积极配合司法所,对社区两个未成年犯罪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方式,走访了他们的家庭,了解了其家庭教育状况,解决了家长对犯罪子女进行正确科学的家庭教育的方法辅导。
    18岁失足青年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司法管制,交社区进行矫正。在社区和家长的努力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了表示改正,主动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自食其力。经过工作实践,李某觉得放弃读书是不正确的做法,提出9月开学愿意复学,并想参加明年高考。这让李某家长感到高兴和欣慰,但新的问题是不知道怎样帮助他实现愿望。家庭教育专家和李某及其父母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长谈,理清了思路,并开始做复学和参加高考的准备。
    17岁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刘某,是个单亲家庭。目前他在上技校,虽然表现较好,但是对未来设计还不够明确,目前的学习方法还不够灵活,因此学习成绩平平。为了帮助刘某,社区家庭教育专家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和他母子谈了话。经专家疏导,刘某幡然悔悟。当专家离开时,刘某母子多次表示感谢。
    总结以上两个未成年犯罪的教训,主要是家庭教育方法不科学和严重缺失所致。对于方法不当的家长,专家在充分肯定了其做法的前提下,分析了问题的原因,指明了今后做好家庭教育的方法。对于家庭教育缺失的家长,专家交给了适合单亲家庭教育孩子的方法,同时指出了家长应该注意的问题。
    两家家长了解到社区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表示今后在子女教育上要和专家多联系、多请教。并诚恳说明对这次上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
宣传部、区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三基”办。                                             
周家泉社区党务群团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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