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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2015年城东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督查任务安排意见

2015-03-23

东司发〔2015〕16号


    2015年城东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东区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法治东区建设工作
    1.按照《法治东区建设纲要》和《法治东区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细化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落实法治东区建设专项经费,建立台帐,做到专款专用。
    3.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载体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实践“法律七进”东区模式,深入开展法治单位、机关、企业、学校、寺院创建活动,认真开展“12. 4全国宪法日”活动。
    4.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区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年内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5.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6.组织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各项活动,对原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升级改造,丰富法治文化静态、动态内容,挖掘特色法治文化资源,展现法治文化魅力。
    7.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等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8.健全全区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          9.全面检查验收“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遗补缺,确保全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考核,同时,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 
    责任科室:区法建办、各司法所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0.逐步推进村(居)法律服务室(窗口)建设,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行基层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六个一”工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新需求。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各司法所
三、法律援助工作
    11.进一步简化援助程序、降低援助门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
    12.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卷宗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手段,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全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3.认真贯彻落实《城东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任务。
    14.深入推进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省级规范化达标。
    15.专人负责法律援助统计报表,并按时准确上报。
    16.在全区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工作不断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村(居)工作等公益法律服务。
    责任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
四、人民调解工作
    17.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及时准确掌握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
    18.强化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和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19.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探索在社区、自然村、楼院、小区等设立人民调解小组。
    20.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21.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调整、补充,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责任科室:基层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22.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安排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年内召开2次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1次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检查。
    23.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数据库与定位系统协调联动、动态监管的信息辅助管理体系。
    24.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管理,抓好衔接接收、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25.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情况进行沟通交流,解决突出问题。
    26.严格落实《西宁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坚决杜绝因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而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27.充分利用城东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中心等矫治资源的作用,多形式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提高矫正质量。
    28.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工作机制,提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衔接、人员对接、监管互联、帮教互动的效能和成功率,全面推动“大帮教”工作格局建设。
    29.切实使用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基层司法行政网上管理平台。
    30.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基层工作简报信息。
    31.做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工作,为破解工作发展瓶颈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责任科室: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司法所
六、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32.积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活动,推进“特色司法所”、“品牌司法所”的建设。
    3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充司法所工作力量。
    34.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培训 100%。
    责任科室:基层科
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35.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禁令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设有序开展。
    36.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业务知识学习和实践养有机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7.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推进网站、微博、微信体阵地建设,积极做好与媒体的协调沟通,提高稿件刊发率,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38.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的培育选树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39.认真做好“三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按时上报工作信息。
    40.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的新途径,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建立一套有效、配套合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责任科室:司法局办公室                         

城东区司法局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市司法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各司法所。                   
城东区司法局                  2015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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