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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东区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2015-07-0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根据《法治西宁建设工作纲要(2013年—2020年)》和《关于开展法治东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关于开展法治东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东区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1.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听证、协调、审议机制。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落实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氛围。凡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推进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出台《城东区关于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意见》,建立重大事项前置决策、目录管理、备案报告通报等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建立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维稳办、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4.严格落实《城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社区、乡镇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5.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6.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安全生产、农业、林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牵头单位:区编办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区政府法制办、区食药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西宁市工商局城东区分局、区安监局
   7.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建设行政审批统一入口平台,试行窗口行政审批接办分离,推行“一口受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办
   8.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抓好《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的调研督导工作,建立政法机关与党政信访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区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9.加强审务公开,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深化便民诉讼服务。实施《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区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发挥网站、微博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公正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法院
   10.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形式检查工作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依法收集、审查和采信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完善以抗诉为核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三)推进社会法治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1.完善城东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区党委、区政府年内举办不少于2次以法治建设为内容的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讲座。韵家口镇、各社区、区直各部门举办不少于2次宪法和专业法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区委党校在年度领导干部培训主题班次中增加有关法治建设的课程。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委党校、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12.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年内出台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3.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把法治知识纳入中心校课程,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把法治教育渗透到第二课堂各类主题活动中,逐步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4.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年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
   15.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制定《城东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法治单位创建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16.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策划和创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城东区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城东区法律援助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法治西宁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17.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对原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改造升级,联合宣传文化、文联、教育等部门举办法治文化书画、法治漫画、法治曲艺等作品创作和展览、评选等活动,进一步繁荣我区法治文化,打造地方特色法治文化精品。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文体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18.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方式,逐步推行点援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
   19.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区法律服务中心、村(居)法律服务室网格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基层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六个一”工程,在村(居)建设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长廊或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在村(居)便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一个法律服务室、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律联络员。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0.以推进实施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既定的“三基”建设和“四项建设”工作为核心,深入推进平安东区建设,持续强化重点人管控,持续加强社会面武装巡防,持续加强涉藏、涉疆等重点领域稳控,持续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化完善专业化精确打击模式,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深化社会面清查整治,进一步落实“打防管控”机制建设,全方位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区分局、区司法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1.积极推进街面、社区、单位内部、视频监控、区域警务和虚拟社会防控“六张网”建设,建立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专职保安进企事业单位、进商(市)场、进居民小区和“邻里守望”“店店联防”等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加强社区(村)联防队、治安中心户长、城镇街长、小区楼(院)长、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筑牢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动视频监控在城镇重点部位、乡村道路卡扣、重点寺院、中小学校和金融医疗机构、居民社区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综治办、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区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建设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2.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列表管理、统计报告、协调会议、督察督办等制度,推进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发挥长效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区信访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3.深化基层“平安细胞”创建。树立“大平安”工作理念,将平安建设延伸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各个层面,拓展到服务、管理、打击、建设各个环节,条块结合、系统推进,不断深化平安东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等地区平安创建,全面推进平安寺院、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景区等行业平安建设及平安家庭、平安边界创建,将平安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社会细胞”中,激活末梢神经、织密平安网眼,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不断汇聚“小安”成就“大安”、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妇联、区民政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4.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基层典型培育。按照“以点带面、推动全盘、整体提升”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和“三基”建设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基层典型培育工作,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三级联动、项目保障、发动群众、采取以点带面、“滚雪球”的方式,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培育出一大批符合实际、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基层典型,切实解决综治平安基层薄弱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平安东区建设实现新发展。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25.围绕“三基”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法治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把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到基层各个领域。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26.围绕创建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加强有关民族宗教、生态文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为东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27.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实施工程。2015年完善法治惠民工作制度,通过实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认真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法治需求。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参加单位: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28.推进企业法治建设,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经营者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经营管理的能力,强化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企业促进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经济局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韵家口镇、各社区
   29.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考核验收工作。在对区直各单位进行总体考核的基础上,扎实开展自查自验、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考核(抽查)的迎检工作,争取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直各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四)加强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30.严格落实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机关单位、韵家口镇、各社区
   31.加强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机构工作人员,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积极为法治建设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区委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各自职责,对照任务清单,抓紧制定本部门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市委、区委和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对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举措,对所有分工任务进行细化,制定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保证贯彻实施工作按进度推进。
    法治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分工任务。各牵头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分工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对各项任务,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分工任务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分工方案顺利实施。法治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对各部门法治东区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计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考核和市对地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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