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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印发《2014年法治东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04-11

法治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东法建办〔2014〕3号


镇、社区、区法治东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    将《2014年法治东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1日(代)


抄送: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法治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
法治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印发 

2014年法治东区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法治东区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省市党代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扣法治东区建设14项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上半年开展一次法治东区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借助省、市媒体开辟的专栏,推出专题,加大法治东区建设宣传报道力度,运用消息、通讯、特写、图片等各种载体,及时、充分报道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重点报道好今年法治东区建设的工作重点和重要举措。在政府网开设法治建设专栏,及时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动态,及时宣传各单位、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在重要路段安装大型户外法治建设公益广告牌2处,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置法治建设宣传牌,更新法治建设广告,在长途客运站等窗口单位、临街单位及小区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法治建设标语、口号和宣传海报;制作法治东区建设专题广告,在东区主要地段租赁大型电子屏幕进行滚动宣传,扩大法治东区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治东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法治东区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提高市民对法治东区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政府信息办、区司法局、各镇、社区]

二、扎实推进依法执政,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年内制定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办法,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民主协商、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年内举行一次全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各镇、社区]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执法单位、各镇、社区]  
 
    2.打造服务型政府。规范政府服务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编制政府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政府服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和发展新型社区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代理制等制度。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社区]

    3.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引导网络舆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统一电子政务规划、项目管理、网络、安全体系等,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实时监察系统,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相关执法单位、各镇、社区]

四、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努力实观“阳光司法”、“阳光执法”

    1.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着力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领导班子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责任单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人民检察院要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机关要健全执法信息、流程、内容公开机制,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4.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人民法院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人民检察院要突出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公安机关要健全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通过建立案件终身负责制和错案终身追究制,真正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确保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五、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文化东区、文明东区

    1.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宗教教职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用法、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各镇、社区]
 
    2.大力实施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建设1-2处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镇、社区开展法治楼院、法治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试点工作,将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意识,增强感染力。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司法局、各镇、社区]

六、扎实推进社会法治,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稳定

    1.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经常排查、预警分析、随时化解、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对重点帮扶对象的帮扶管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2.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房屋征收、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涉法涉诉等方面突出问题,让群众意见有处提、怨气有处解、权益有处保,着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治理成本。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3.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治理基层保障机制的“3+6”模式,实现全区社会安定有序、企业安心发展、群众安居乐业。以信息化建设作为支撑点,提高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效益,提高全区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信息化推动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七、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

    1.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重要敏感节点稳定为重点,以健全和落实维稳工作机制为抓手,以解决治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突破口,将“着力提高全区安全水平’,列为首要民生实事,全面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社区]

    2.开展司法为民活动。司法机关将“阳光审判”、“阳光检务”工作提升到司法改革、促进东区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强化长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居民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社区]

    3.开展劳动者维权活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从大局所依、民生所在、责任所系的高度,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紧紧抓住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积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各镇、社区]

    4.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打造“12348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努力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社区]

    5.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城东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司法所]

八、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1.推进法治东区创建力度。按照法治东区建设纲要、决议、实施意见要求,贯彻精细化理念,健全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打造区域品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法治东区建设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建办、各镇、社区]
    2.推进法治单位(机关、企业、学校、寺院)创建活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正司法示范点、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示范学校、法治化管理寺院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行各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3.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居委会)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镇、社区]
    4.积极参与法治典型评选活动。在西宁市举办的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单位评选活动中,大力宣传我区自“六五”普法以来法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单位,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崇高的魅力塑造人,引领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为加决法治东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镇、社区]

九、切实加强对法治东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党委、政府要把法治东区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奖惩,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法建办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分工协作、全区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2.建立督查机制。建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联系协调联点地区或联点单位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督查制度,由督查组开展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法治东区建设各项任务和目标。
[责任单位:区法建办]

    3.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会议制度、督办制度,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坚持项目化运作,强化示范引领,着力打造富有东区特色的法治工作亮点。借助省、市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在全区社会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社区]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法治东区建设纲要(2013年-2020年)》、《关于开展法治东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13年-2015年)》和本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年内法治东区建设督查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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