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青海千鹤陵园 > 公司动态 > 传统丧葬礼俗的葬礼形式

公司动态

传统丧葬礼俗的葬礼形式

关键词:

青海公墓西宁公墓青海陵园

2015-01-29

    丧葬是人类的自然淘汰,是死者遗体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表现。这里就历史上各民族普遍采用的几种安葬方式略加介绍。

水葬:

    水葬是一种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水葬之法在我国并不普遍,只流行西藏及其邻近地区。在汉族采用水葬主要是沿海渔民或海员水手中实行,方法是将死者直接投入海中,也有的将棺材放在海边,等海潮涨起来后任其冲入大海实行水葬。宋代还出现一种变异的水葬,即尸体火化后骨灰再投入水中。

    水葬发展比较成熟的是藏族和受藏族文化影响的门巴族。藏族的水葬是一种较为卑微的葬法,多用于夭折孩子或患传染病而死亡的贫民以及一些乞丐、光棍、妇生子而亡或其它非正常死者。而对正常人死亡实行水葬者,必须将尸体割碎,然后抛入水中,这是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葬俗。而藏南深谷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部实行水葬。水葬的方式各异:或在河流急处设立水葬场,尸体由近亲背至或用牲畜驮至水葬场,由司水葬者将其尸体屈肢,胸前缚石头沉于水中;或刀斧断尸沉水,或全尸投水。门巴族也有类似葬法,或肢解或全尸投入水中。

    水葬属原始的弃尸葬法,因其易污染水源,破坏生态及环境,与其它葬法相比,为应被禁止或变革的葬法,现已为土葬或火葬所替代。水葬是中国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丧葬形式。它是将死者置于水中任其漂流,最终为鱼类所食。水葬起源于鱼崇拜。海兵和水兵也实行海(水)葬,这主要是怕传染疾病所至。水葬尤其陆地水葬对水资源污染极大,在历朝政府屡禁之下已消声匿迹。

树葬:

    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或把死者存放于专门做的棚架上,任其风化的一种葬法,故又称为:“风葬”、“天葬”、“木葬”、“挂葬”、“空葬”、“悬空葬”。以树葬的葬式和木架结构等情况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悬尸于树;缚尸于树;置尸于台;悬尸于架。上述四种树葬之俗,前两种为原始葬法,后两种则是派生形式。

    这种树葬之法在我国历史文献和民族学、民俗学材料中均不乏其例。这种葬法在现代北方的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以及南方大瑶山的瑶族、贵州的侗族、云南的傈傈族人都曾流行过。其中鄂伦春族人死后用靴皮将尸体裹起架于树上,待皮肉腐烂骨坠下之后,再拾骨埋入土中;赫哲族将死掉的小孩用桦树皮包扎起来,置放于树杈上;广西大瑶山一带的瑶族人对小孩也实行这种葬法,其做法是用破布或棕皮包裹尸体,放于竹筐中,把竹筐挂在山冲的树木中,让尸体迅速腐烂,认为这样小孩的灵魂就容易转世投胎;贵州侗族婴儿死后也实行“挂葬”,先把死婴穿好衣服,放在粪箕或簸箕中,用新的布或黑布盖上,挂在村寨附近的山坡的树枝或竹枝上,或用草绳捆好挂上,任兽禽吞食,当地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母亲再孕,否则就难孕或绝育。

天葬:

    天葬也称“鸟葬”、“兽葬”、“风葬”或“野葬”,这种葬法具有弃尸的性质,就是将尸体置于地上或山上让犬鸟叨食,所以又称鸟葬。天葬是我国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特有的一种葬式,它是宗教与原始崇拜相结合的一种葬式。在某些汉族地区,弃尸只用于婴儿夭折后以席裹之,弃之荒野,让禽兽吃掉。最具特色的天葬是信奉佛教的民族,如印度、缅甸、柬埔寨等佛教国家都奉行天葬。我国的天葬也是受印度葬法的影响而形成的,在藏族、蒙古族、门巴族等民族中盛行,其中最典型的是藏族的天葬,藏族称之谓“杜垂杰哇”,意为“送(尸)到葬场”,又称“恰多”,意为“喂鹫鹰”。其方法是:人死后用其腰带等和衣捆绑,置于空屋或账房角落,用布或衣物遮盖;点酥油灯以示奠祭,并请喇嘛念经,择定送葬日期。送葬时用牛驮尸到天葬场,让尸体仰卧于地,由司葬者将尸体衣服剥光,然后肢解尸体来喂秃鹫,若尸体被完全吃光,则象征死者和灵魂带入仙界。我国的土族、普米族、怒族、羌族、拉枯族、畲族、裕固族等也实行天葬,葬式各异。

    蒙古族的天葬在旧时也极为盛行,称之:“野葬”或“弃葬”。解放前的蒙古族人死后,用白布裹身,将尸体载于牛拉的勒勒车或置于马背上,驱之行驶尸体坠落处,即为葬地。或运往喇嘛事先指定葬地,任鹰犬啄食。三日后若尸体已被鸟兽食尽,则认为死者灵魂已升入天堂,则皆大欢喜,否则认为死者生前的罪过未消,必须请喇嘛诵经祈祷,替死者消灾忏悔,直至尸体为鸟兽食尽为止。天葬虽看似“残忍”,但它符合自然生态环境中的生物链原理;实则是一种干净卫生的葬法,直到今天,天葬仍是藏族的主要葬法之一。

悬棺葬:

    悬棺葬又叫“崖棺葬”、“崖洞葬”,它是一种将尸体置入棺内,凌空悬挂于悬崖峭壁上,或把尸体置于高山崖壁的天然崖洞或绝壁的天然平台或石礅上,或者人工凿成的崖洞之中的葬法。这是我国古代广居于南方的濮越民族的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迹。悬棺葬分布地域很广,在今天的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及台湾等省还均有发现。其延续的时间也较为久远,据现有资料,最早的悬棺葬是距今有近4000年的殷商时期,最晚的可到明清时期,台湾的耶眉族迄今仍保存着这一传统习俗。

    悬棺葬的葬地一般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棺材距水面十几米到几十米不等,有的甚至高过数百米。其它葬式也各不相同,有桩木架式,即棺木一头置于天然岩洞或岩石裂隙中,另一头架于绝壁的木桩上;也有天然洞穴式,即在临江河峭壁上的天然洞穴略加整修后置棺于洞穴之中;有人工开凿横穴式,即在临江河壁上,用人工开凿长方形横翕,棺侧外露;也有人工开凿方穴式,即在临江河崖壁上用人工开凿成方洞,也可利用天然洞穴加工成方洞,棺则置于其中;也有悬崖木桩式,即在临江河的悬崖绝壁上开凿成小方孔,打入木桩后架棺其上。

    悬棺葬的葬法也多种多样,极有特色。目前已知的有船形棺、整木挖凿的圆形棺、整木挖凿的方形棺、木板拼合的棺材等。从葬式而言,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没有定制。从目前考古和民族民俗学研究成果而知,悬棺葬大都为少数民族的葬法,但汉族仿制土葬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安葬死者的崖墓,则是在特殊时期(如东汉到六朝时期)部分区域流行(如四川)的葬法,有别于我们所称的悬棺葬。

瓮棺葬:

    瓮棺葬是将尸体或骨灰殓入瓮具之中,而后或埋入地下或投人水中的一种葬法。这种葬法同制陶术密切相关,这种习俗早在半坡遗址的氏族公社的公共墓地中就已出现,在半坡遗址地氏族居住区内发现有小孩墓葬76座,其中大多座是用陶瓮做葬具的,孩子年龄稍大的用两个相同陶瓮对合起,年龄幼小的只用一个陶瓮,上面盖上一个陶钵和陶钵盆。少数民族也受到这种葬法的影响,但他们往往是将其用于二次葬和非正常死亡者。如旧时的我国畲族人死后,便是先停棺于野外,经数年后有用火焚化,把骨灰收入罐中,然后再行土葬;水族认为患麻疯病而死的人和因难产而死的产妇都不吉利,其阴魂会传染后世,因此他们对这样的死者先行火化,然后把骨灰盛于坛中或土缸中,用一土缸倒扣其上,再封闭埋葬。这种葬法俗称为“倒缸葬”。在我国出土的瓮棺上都有小孔,目的是为了让死者的灵魂自由出入。

二次葬:

  二次葬,即两次安葬。二次葬最早的始于原始社会,人们把死者遗体埋于地下,当肉体化解之后,再把骨骸取出另行安葬。这种葬法源于祖先死亡认识的肤浅。这种葬法在非洲等落后民族中仍有遗迹。我们今天的火葬之后对骨灰的看重是否是祖先“骨崇拜意识”的再现呢?迁坟也是二次葬的一种;两具遗骨放置一起重新安葬也是二次葬,人死后先囚于地表,待以时日再行土葬也是二次葬;二次葬在殡改工作中为迁坟提供了意识支持。

衣冠葬:

    衣冠葬就是墓穴之中只有衣冠而无遗体的葬式。一般是遗体找不到或遗体已安葬他处,人们为纪念死者,以衣冠而葬之,其墓称之为衣冠冢。由此看来,把遗体埋于地下并非不可改变。葬而坟之的实质就是纪念,人们给自己造一个纪念对象而已。人死本已是价值的终结,教育后人,不一定非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再占用一片土地。换一种形式,一种高尚的形式,无疑是生之价值之延续。

    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生产、生活方式各有不同,葬式也各有不同。在各种葬式中,仰身直肢葬是最普遍的一种。它的说法是:人死就是长眠,仰身平躺是长眠最好的姿势;同时,仰面朝上便于与活人交流。与仰身葬相对的是俯身葬,这种葬式则出于对鬼灵的惧怕和防御。实行俯身葬的民族认为只有让死者爬下,他的灵魂才不会骚扰人间。屈肢葬就在人体尚未僵化之前,将其回变胎儿状,意为走时应和来时一样,祝愿死者及早投胎转世。此外,还有其它葬式如坐式、蹲式、站式等。

土葬:

    最古老、最普遍的方式之一。在我国,已知最早的土葬是旧石器时代的北京山顶洞人。初期的土葬不用棺材,只是将死者用树皮等物稍加包裹,埋入地下,不起坟墓,没有墓碑。以后为了便于辨认和纪念,逐步起坟修墓。

    在墓碑上题刻文字,始于汉代。墓志碑铭记载死者的姓名、籍贯、家世、生平事迹,宣扬死者的功德,或文章著作、逝世时间、葬地,最后是铭文。石碑可以留存千百年之久,既可以使死者流芳千古,同时也能起到劝化世人的功用。

风葬:

    藏族、东北、内蒙古等地流行的一种风葬法。藏人的葬法是将尸体焚化,再有亲人带到高山顶上顺风扬撒。藏人认为,骨灰被风刮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转世之地。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的葬法是将尸体装入柞木钻成的棺材或用兽皮裹尸,放在野外并架在树上任其风干,然后再捡骨埋葬。

崖葬:

    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古老的葬法,包括悬棺葬和崖洞葬。人们将棺材放在凿出的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岩壁上雕刻各种图案,铭文等等。我国目前已发现有殷商、战国、两汉、南北朝、唐、宋、元时期的悬棺。以四川地区为多,蜀地人以为死人的灵魂升天可为仙,入地则成鬼,故以崖葬为高尚。北方人和汉人有少数地区使用崖葬。比如,汉代中山靖王与山东曲阜鲁王的墓葬方式就是崖葬,众多的崖穴是由人工开凿而成,规模宏大,俨然地下宫殿。

塔葬:

    是藏族最高贵的一种葬式,又称灵塔葬。只有极少数大活佛死后才能实行这种葬礼。先把尸体脱水,再用各种药物和香料处理后藏入塔内,永久保存。在布达拉宫内有这类灵塔。

高棺葬:

    美国印第安人特林基特族的头领去世以后,尸体装入一个雕刻的象大鲸鱼似的棺材里,然后把棺材用木杆高高托起,矗立在半空中,棺材成为部落的纪念碑。

安葬观念:

    各民族对葬法有不同的看法。这些观念往往与原始宗教和巫术有关。各民族文化普遍都承认有阳间、阴间、天堂、地府。灵魂不死是丧葬观念的核心,安放尸体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安放灵魂。不过,各民族对灵魂不死的认识有所不同,导致了人们对丧葬方式的态度不同。汉族人一般以土葬为荣耀,墓地的风水关系到家族的兴旺乃至国运的长久,所以尽量厚葬,帝王更是大兴土木。其中也含有忠孝的观念,与封建意识形态紧密相关,且十分复杂。

    西藏人普遍相信有来世,重视天葬,以求转生,视土葬为惩罚,是犯人和瘟疫病人死后的葬法。云南普米族人认为,火葬可以把死者的灵魂送到天上,土葬是将死者的灵魂连同尸体一起埋入了地下,是为了防止“恶死”者的灵魂再投胎托生为人。

    布依族对正常死亡的人实行土葬,而对于非正常死亡和客死他乡的人则实行火葬,认为这种人的灵魂不洁,祖宗不会接纳。

    我国大多数民族都是以土葬为主,认为死人“入土为安”。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联系我们更多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997220986
邮箱:1074060834@qq.com
办公地址: 西宁市东出口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