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海东市群众艺术馆 > 公司动态 > 关于举办海东市少儿艺术(器乐)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海东市少儿艺术(器乐)技能大赛的通知
海东群艺馆
2014-07-23
海 东 市 文 体 广 电 旅 游 局
中 共 海 东 市 委 宣 传 部
海 东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共 青 团 海 东 市 委
东文文(2014)160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教育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青少年儿童美育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应有的作用,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繁荣和丰富我市文化艺术事业。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将于2014年8月27日在平安县文化广场联合举办“海东市少儿艺术(器乐)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推动我市少年儿童音乐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艺术新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
二、主办单位:海东市委宣传部、海东市教育局、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共青团海东市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海东市群众艺术馆
四、比赛项目:器乐类独奏、合奏(钢琴、电子琴、手风琴、二胡、笛子、小提琴、琵琶、扬琴、长笛、萨克斯、单簧管、 葫芦丝、古筝等)。
五、年龄分组
儿童A组:6至8岁(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9至12岁(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13至15岁(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六、奖项设置
1、按年龄组别、乐器类别分设金、银、铜演奏技能奖,获得金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园丁奖;
2、获奖比例按组别、类别报名人数设定;
3、凡获金、银、铜奖的选手颁发精美奖杯和精制证书,园丁奖颁发精制证书。报送20名以上参赛选手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时间地点:8月20日前各县(区)文化馆、少儿活动中心完成初赛选拔工作;8月25日组织参赛选手到海东群艺馆五楼功能厅参加复赛;27日在平安文化广场公开决赛;29日颁奖演出(地点另定)
八、活动安排
1、初赛在各县文化馆或少儿活动中心进行。经初赛选送一批确有相应水平的选手参加复赛。
2、复赛在海东市群众艺术馆五楼功能厅进行。通过复赛的选手现场填表、登记、分组后准备参加决赛。
3、决赛在平安县文化广场公开进行。届时将聘请省级专业老师、专家采用现场打分方式公开评定。
4、颁奖在决赛后择日举办颁奖演出,聘请领导、嘉宾进行现场颁奖。
九、参赛要求
1、除钢琴外参赛乐器自带。
2、伴奏自行解决,有伴奏的选手提前交会务组。
3、参赛乐曲必须是完整的演奏曲目。
4、报送演奏曲目请注明级别(级别请参照考级曲目)。
5、为显公平,参加复赛的选手需提供本人户口复印件,否则不予报名。
十、现场评分
1、评分标准:演奏技巧、音准、节奏、速度、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曲目难度(10分)
2、评分办法:乐器分类演奏。评委现场打分、亮分。评分参照同组别总分评定。
十一、咨询联络:活动办公室设在海东市群艺馆四楼行政办公室
电话:8614369 联系人:付娟
咨询电话:13309728285 何生录 13519727504刘延泰
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 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海东市教育局 共青团海东市委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关于举办海东地区第一2013-04-01
- 《京华墨韵》20142014-06-18
- 关于举办“海东市文化2015-06-09
- 全省“三区”人才支持2014-05-20
- 海东市第三届河湟曲艺2015-06-09
- “我舞蹈、我健康、我2015-04-27
- 关于举办“海东市文化2015-06-28
- 关于举办全国著名油画2015-08-20
- 我馆与海北州群艺馆联2016-04-01
- 关于举办国家级非物质2015-04-27
- 海东市群众艺术馆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