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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

2017-02-20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过后,农民工将大规模集中返乡回城,是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契机,为认真做好农民工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主题: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

时间: 201736日至310

二、活动内容

贴近广大农民工致富奔小康过程中对法治的实际需求,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大力宣传常用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工在活动期间能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的关爱,增强法律获得感。

在农民工输出地,要大力宣传国家、省及当地支农惠农政策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措施,宣传贷款、租赁、环保、税务等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民工合法依规创业;大力宣传与诉讼、治安、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农民工输入地,要大力宣传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伤保险等与就业、劳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帮助农民工充分就业;广泛宣传户籍改革、购房落户、子女教育、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惠民政策,帮助广大农民工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融入新的生产生活环境;深入宣传与信访、调解、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三、活动形式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要紧贴农民工工作生活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在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农民工集聚的企业、单位和商业街,有效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候车亭、宣传画廊、宣传栏等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广告、法治微电影展播展映,集中展示法治建设成果,激发广大农民工感受法治、认同法治、参与法治的主动性。

二是在农民工生活聚居地及社区,利用法律服务室(窗口)、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室、法律图书室,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座、法治故事会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利用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设置法治漫画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农民工接受法治的熏陶。

三是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深入到企业中去,组织开展劳动保险、薪资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集中时间和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信访案件化解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农民工学法活动作为“幸福西宁”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的有力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法宣办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主动性,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工管理服务、法律知识普及与基层文艺活动等的有机结合,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活动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文广新部门要适当增加法治类节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与服务。 

(三)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活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努力扩大“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社会效应。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将工作信息、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普法办。各县区将活动总结于2017320日前上报,以便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宣传,指导今后工作。

    话:6142619       

电子邮箱:345772721@qq.com

                西宁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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