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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举行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命名表彰暨“法律援助进校园”图书捐赠仪式

2017-01-10

             110上午,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西宁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命名大会暨“法律援助进校园”图书捐赠仪式。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永忠,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戴彦朝,市教育局局长王刚,市教育局副书记孟翠萍参加了会议。全市教育系统学校代表和各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共 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法建办专职副主任马祯青主持。 

会上,戴彦朝宣读了《关于表彰西宁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决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向西宁市各中小学赠送了第一批2000套价值15万余元的青少年法律书籍, 湟中县上五庄镇纳卜藏学校、城中区南山路小学 、大通县第三完全中学分别在大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市教育局局长王刚做总结讲话。他说,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西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将依法治校作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民主管理、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师生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平安校园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说,通过“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市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明显进展,学校法治化管理工作整体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以法育人、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氛围逐步形成

西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20165月开展以来,经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申报,市、县区普法办、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命名了西宁七中等38所学校为西宁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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