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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公告

2016-11-15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推进全市“以案释法”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市普法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政治信念坚定、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专业特长并热心公益普法的人员;

(二)西宁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均可参与选聘。

二、选聘要求

(一)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学实践能力,热心法律服务事业;

(二)在法学领域具有专业特长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特长,能结合当前实际进行理论研讨并指导实践;

(三)严格按照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参与全市法治宣传、法治授课和理论研讨工作。

三、选聘方式

可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根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邀请,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等工作;

(三)参加理论研讨及其他工作。

五、聘期和报酬

(一)普法讲师团成员聘期为5年。

(二)在完成市普法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报酬。

六、报名方式

(一)申请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西宁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份(需贴一寸免冠蓝底近照),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不包括个人自荐);

2.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复印件。

(二)《申请表》请自行在西宁法治网(www.xnfzw.gov.cn)下载,或到市普法办领取。

(三)未予聘任人员所交材料恕不退还,市普法办将对所有申请材料妥善保管。(四)《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1130,电子版《申请表》(含电子版照片)。

(五)市普法办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定,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并颁发证书。

地址:西宁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2楼西宁市司法局法宣处(西宁市黄河路90号)。

联系人:靳永青  刘祎     联系电话:0971-6142619


电子信箱:fzxnjsbgs@163.com

 

 

 

 

 

                                                 

 

西宁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报名申请表 

 

 

  

 

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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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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