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西宁法治网 > 新闻动态 > 关于在全市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教育 活动的通知

新闻动态

关于在全市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教育 活动的通知

2016-09-08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掀起“七五”普法的新热潮,提高全市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建设“幸福西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要求,市普法办决定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对象和主要举措,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为争当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的排头兵,实现“12315”总目标、建设“幸福西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开启“幸福西宁”新征程

三、活动时间

9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

四、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努力方向、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学习宣传第七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学习宣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和《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认真学习和广泛深入宣传,让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进一步明确“七五” 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对象和重点举措,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民生、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和法治西宁建设的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工作措施

(一)开好一次“七五”普法动员会。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关于“七五”普法的统一部署,及时传达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相关配套文件,及时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各县区务必于1015日前召开县(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各部门10月底之前召开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二)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法律七进”单位要发挥牵头指导作用,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法律进单位”活动的协调落实,通过在“夏都机关在线”开辟学法栏目、举办“干部学法讲堂”、机关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市农牧局负责“法律进农村”的协调落实,结合全市换届选举工作,通过赠送普法书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在农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协调落实,914日联合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构建和谐社区,服务居民群众;市教育局负责“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协调落实,结合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秋季开学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市经信委负责“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协调落实,结合“守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市文广局负责“法律进单位”活动的协调落实,发挥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的作用,开展系列法治文化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市民宗委负责“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协调落实,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开展一次“七五”普法巡回宣讲。发挥机关、农民工、青少年、企业、寺院等专业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宣讲,重点宣讲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对象和方法措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相关内容,为基层群众深入浅出地解读省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全市公民对“七五”普法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召开一次法治宣传研讨会。9月中下旬邀请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宣传骨干和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围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注重宣传实效”主题,召开一次西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会,就创新法治宣传理念、载体、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进行研讨交流,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五)开展一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发挥西宁市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法律服务团作用,为全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和重大紧急法律事务的依法处理工作、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小微企业、“双创”单位主题活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六)举办第二届西宁“十佳法治单位、十佳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利用举办第二届西宁“十佳法治单位、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选树西宁法治典型,宣传身边事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七五”普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精心设计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面向基层,讲求实效。要把此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青海、“幸福西宁”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生活、贴近群众。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加强对此次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开辟专题、专版、专访等形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务必于103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法宣处)。

邮箱:75267013@qq.com     联系电话:0971-6142619

 

西宁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97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