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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七五”普法总体安排的报告

2016-09-08

 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  戴彦朝

201697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就“七五”普法总体安排做一汇报。稍后,潘志刚副市长还要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作重要指示,请大家结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一并抓好落实。

一、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回顾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法治西宁建设这一主线,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法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取得明显成效,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幸福西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六五”普法期间,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西宁和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全局,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本定位和重大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努力营造学习法治、崇尚法治、推进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三区”、“三基”建设,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紧紧围绕建设“幸福西宁”开展法治宣传,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美丽夏都·清洁西宁”、缓堵保畅、维护稳定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青洽会、环湖赛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等主题活动,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得到宣传普及,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坚持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引领,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邀请省内外专家为市委中心组举办法治讲座,市政府实行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全省率先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与47个执法司法部门签订普法责任状,发挥执法司法部门在履行社会普法责任中的作用。发挥第二课堂作用,举办“西宁市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主题活动,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结合全省万名干部下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有利时机,重点宣传宪法、食品安全、农资打假、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性自治活动进行“法律体检”。开展“守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园、车站、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在加强内部法治宣传的同时,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进寺院”纳入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和“十星”寺院评比内容,开展阿訇、活佛说宪法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坚持普治并举,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开展法治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五年来,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43个,县(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35个。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确保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大力推进“枫桥经验”西宁化,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公安机关开展追逃、禁毒、打击电信诈骗等系列专项活动,环保、交通、卫生等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弘扬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增强。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和引领作用。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开展西宁“十佳法治单位、十佳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投资500多万元先后建成青唐城法治文化公园、柴达木路法治文化一条街、湟源克素尔法治文化村等一批具有西宁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开通了《西宁法治网》、法治西宁在线官方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参与了全国法治好新闻评选、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各县区举办了民间曲艺法治演唱、法治书画展、法治春联送基层等活动。在高速公路沿线、城区主要街道、公交车站等繁华地段设置了大型LED宣传屏及公益广告牌,定期播放“六五”普法和法治西宁建设公益广告,形成了立体式、全天候、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新格局,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使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的熏陶。

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普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幸福西宁”建设中来谋划、来推进;必须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必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必须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创新中发展。

这些工作成绩和经验,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强力推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凝聚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

回顾“六五”普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薄弱环节,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治理的刚性机制、工作载体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的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措施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幸福西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扎实抓好“七五”普法任务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把握普法重点任务,着力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使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着力带动全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和领导干部法律规章学用考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开设国家法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形成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突出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正确认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要坚持以重点对象带动和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西宁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有重点地培育西宁特色法治文化,分层次建设一批具有本土特色、适合城乡居民需要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或示范基地,重点加强城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阵地建设,各县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运用法治文化传播力量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法治宣传与“书香夏都”活动紧密结合,依托社区“道德讲堂”和法律服务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全面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四)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因地制宜、科学有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依法治理的制度措施和创建标准,有重点分步骤实施。坚持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区)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将法治创建纳入创城、创卫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共同推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继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推进普法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坚持把创新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以需求为导向组织策划法治主题活动,分类指导、分类施教。要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集中与经常性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宣传“六个一”工程建设,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宣传载体,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实现各类媒体多元互动,各类显示终端多屏联动,构建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网上学法用法平台。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和网络集群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更新、共享、互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二微一端”开展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朋友圈”。

(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着力促进法治宣传责任制落实。

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坚持依法普法,强化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综合目标、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继续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种好本部门的普法“责任田”。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要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各类社会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向社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七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普法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提供政治保证。“法律七进”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法定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工作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要突出抓好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各部门要结合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和意见,全力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努力争当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的排头兵,为实现“12315”总目标、建设“幸福西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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