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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锐意进取

2016-08-05

 我市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宁市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标志着我市正式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制度。

《备案制度》对全市行政机关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性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等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作出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作出的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备案。同时,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对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备案情况,并将备案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中。

市政府法制办年初就将此项工作列入《2016年西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当中,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改革和亮点工作来抓。通过加强领导、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备案制度(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市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等程序完成了《备案制度》的修改、上报工作。

《备案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行政执法监督处)

“六项措施”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以“六项措施”为助力,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法治农业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目前12项涉农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8项,下放1项,调整1项,保留2项。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开便利之门。编制公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等“三个清单”。涉及市农牧局权责清单事项264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231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收费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二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和执行《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重大案件的行政处罚,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编办和省农牧厅要求,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各级农牧部门正参照海东市、海西州的机构改革模式,尤其是参照互助县农业行政执法“大综合”的试点模式,拟将农牧系统所有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整合,全部纳入综合执法机构。

四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一系列制度,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禽屠宰监管、水产品和渔政管理等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涉农企业(个人)1600余家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责令整改12起,查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5起,罚款0.79万元,没收假劣农资412公斤;整顿规模养殖场6家,检查活禽交易屠宰点20个,责令整改16户,取缔40户;查获违法经营湟鱼5起,没收渔获物126公斤;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6起,没收动物产品327公斤。

五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法治宣教工作,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制作《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本,印制《种子法》宣传手册1000本,下放各类宣传单1万份。定期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西海都市报进行宣传报道。上半年,在市电视台采访播道3期、“西宁晚报”报道2篇、“阳光热线”采访播道2期,“12316”采访播道2次,上报信息简报15篇。

六是推进法治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干部上讲台和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通用基本法(宪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业法律知识(农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新法律法规。上半年,针对领导干部、农业执法人员、法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农业建设和行政执法培训2期,培训1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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