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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 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5-19
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办公室:
2011年以来,我市“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日益深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全社会法治观念继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市委宣传部、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表彰一批在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类别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65个。参评对象为市直参加考核的单位、县区的直属部门与基层单位。
(二)先进法治建设办公室9个。参评对象为市直参加考核的单位、县区的法治建设办公室。
(三)先进个人120名。参评对象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
二、评选先进名额及条件(见附件1、2、3)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对象重点是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工作人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0%。市直部门先进集体占30%,县区所属部门占30%,乡镇(街办)、社区、学校、企业、宗教寺院、村委会占40%。
(三)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适当的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比例。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标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各县区、各部门依法治理办公室要认真填写《西宁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审批表》、《西宁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1日前报依法治市办公室。
四、表彰办法
对推荐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审批及表彰等工作,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
联系人: 靳永青 刘祎 联系电话:6142619
附件:
1.全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区县)
2.全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市直部门)
3.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法治建设办公室、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司法局
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
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全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评选
表彰名额分配表(区县)
区 县 |
先进集体 |
先进法治建设办公室 |
先进个人 |
城东区 |
6 |
1 |
7 |
城中区 |
6 |
1 |
7 |
城西区 |
6 |
1 |
7 |
城北区 |
6 |
1 |
7 |
大通县 |
6 |
1 |
8 |
湟中县 |
6 |
1 |
8 |
湟源县 |
6 |
1 |
6 |
合计 |
42 |
7 |
50 |
附件2
全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评选
表彰名额分配表(市直部门)
序号 |
单 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法建办 |
先进个人 |
1 |
市委办公厅 |
1 |
|
1 |
2 |
市人大办公厅 |
1 |
|
1 |
3 |
市政府办公厅 |
1 |
|
1 |
4 |
市政协办公厅 |
1 |
|
1 |
5 |
市纪委 |
1 |
|
1 |
6 |
市委组织部 |
1 |
|
1 |
7 |
市委宣传部 |
1 |
|
1 |
8 |
市国税局 |
|
|
1 |
9 |
市地税局 |
|
|
1 |
10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
2 |
11 |
市财政局 |
1 |
|
1 |
12 |
市法院 |
1 |
|
1 |
13 |
市检察院 |
1 |
|
1 |
14 |
市公安局 |
1 |
|
2 |
15 |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
1 |
1 |
16 |
市教育局 |
|
|
1 |
17 |
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
|
|
1 |
18 |
市民政局 |
|
|
1 |
19 |
市环保局 |
|
|
1 |
20 |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
|
1 |
1 |
21 |
市直机关工委 |
1 |
|
1 |
22 |
市政法委 |
1 |
|
1 |
23 |
市审计局 |
1 |
|
1 |
24 |
市司法局 |
1 |
|
1 |
25 |
市妇联 |
1 |
|
1 |
26 |
市委统战部 |
|
|
1 |
27 |
市委政研室 |
|
|
1 |
28 |
市委接待办 |
|
|
1 |
29 |
市委党校 |
|
|
1 |
30 |
市发改委 |
|
|
1 |
31 |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
|
|
1 |
32 |
市供销联社 |
|
|
1 |
33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1 |
34 |
市国土局 |
|
|
1 |
35 |
市水务局 |
|
|
1 |
36 |
市文广局 |
|
|
1 |
37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1 |
38 |
市交通运输局 |
1 |
|
1 |
39 |
市林业局 |
|
|
1 |
40 |
市统计局 |
|
|
1 |
41 |
市文联 |
|
|
1 |
42 |
市总工会 |
1 |
|
1 |
43 |
市档案局 |
|
|
1 |
44 |
市卫计委 |
|
|
1 |
45 |
市仲裁委 |
|
|
1 |
46 |
市民宗委 |
|
|
1 |
47 |
市老干局 |
|
|
1 |
48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1 |
49 |
市科协 |
|
|
1 |
50 |
市公积金中心 |
|
|
1 |
51 |
市经信委 |
1 |
|
1 |
52 |
团市委 |
1 |
|
1 |
53 |
市工商联 |
|
|
1 |
54 |
市科技局 |
|
|
1 |
55 |
市商务局 |
|
|
1 |
56 |
市气象局 |
|
|
1 |
57 |
市旅游局 |
|
|
1 |
58 |
市食药局 |
|
|
1 |
59 |
市残联 |
|
|
1 |
60 |
市体育局 |
|
|
1 |
61 |
西宁晚报社 |
|
|
1 |
62 |
市人防办 |
|
|
1 |
63 |
法治西宁建设办公室 |
|
|
1 |
64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 |
|
4 |
65 |
市编办 |
|
|
1 |
|
合 计 |
23 |
2 |
70 |
附件3
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
先进集体、先进法治建设办公室、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二)保障积极落实到位。每年有一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奖励制度。
(三)周密部署、工作扎实。有“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建立并实施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注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
(四)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单位内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在本区县、本部门、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考核验收成绩优秀。
二、西宁市2011——2015年先进法治建设办公室评选条件
(一)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法治建设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年度有计划、检查、总结;积极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三)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等重点对象学法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注意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队伍、法治宣传队伍、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重视理论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四)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时效性。
(五)工作突出成效显著。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三、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在实施“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市纲要,“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过程中,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
(三)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参与或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作出突出成绩。
(四)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
(五)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附件4
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
先 进 集 体
审
批
表
单 位
先进类别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成绩:
|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办公室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西宁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
先 进 法 治 建 设 办 公 室
审
批
表
单 位
先进类别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成绩:
|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办公室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西宁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西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
先 进 个 人
审
批
表
单 位
先进类别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成绩:
|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办公室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部(委、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西宁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