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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6-03-31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普法教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为创新发展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和市委“12315总目标,开启“幸福西宁”建设新征程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统筹谋划,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制定规划,全面启动。贯彻第七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紧密结合市情,制定西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成果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本地区、本部门动员部署会。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开办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六五”普法成果,宣传“七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为“七五”普法启动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经验宣传报道。

3.培训骨干,强化队伍。年内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指导各(县)区、各部门举办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成立西宁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各(县)区、各部门成立本级本部门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巡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打造西宁普法志愿者品牌。确定各(县)区、各部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和联络员,确保普法工作的连续性。

二、围绕中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和法治西宁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普法载体等,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法治西宁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西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5.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与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6.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继续创新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寺院”活动,精心设计载体,强化分类指导,督促指导牵头、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不断推进“法律七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和扩大活佛(阿訇)说宪法“八个一”活动,持续创新推进法律进寺院活动。围绕“12315”总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青洽会、环湖赛、清食节等主题活动,开展相关法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重要节点,重点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三、精准普法,努力培育全民法治素养

7.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按照全国、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会同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推动“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考试考核。依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试。

  8.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西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实施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9.着力打牢青少年法治教育。抓住关键时期的青少年,积极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指导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命名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1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四、做强品牌,全面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11.夯实基层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结合万名干部下乡、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推进 “六个一”工程,即在行政村、社区、寺院建立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长廊或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一个法律服务室(窗口)、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治联络员。投资50万元为全市50个社区配备法律书籍,满足居民学法需要。上半年召开全市“六个一”建设观摩推进会,积极打造西宁基层普法新模式。

12.推进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依托全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各县(区)结合城区街景改造、小城镇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新建一批法治文化阵地,突出法治元素,融入西宁特色,打造一批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充分利用“百姓大舞台”、夏都各类节庆主题活动,通过舞蹈、民间曲艺、花儿、书法、绘画等各种鲜活艺术形式,打造具有西宁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13.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农村群众手中。

14.举办首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推出一批既有法治元素又体现西宁特色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鼓励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法治文化品牌创建,打造具有西宁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创新创优,厚植法治宣传工作优势

15.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 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加大以微博、微信、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加强“法治西宁网”、西宁普法微信为主体,以县(区)法治宣传网、普法微信平台为基础,以市直各部门各类新媒体普法载体为补充的普法网络集群建设,研究探索建立西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新媒体平台的上下衔接、左右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

16.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开展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树立契约精神,遵守公序良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优化队伍,努力夯实法治宣传组织基础

17.贯彻执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对各()区,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察,以检查促落实,以落实促普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推进普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推进增强以法治化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

18.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权重。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1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抓住“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和各地换届时机,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各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成员单位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分工,配齐配强各级普法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20.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基础,加强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农民工、企业、宗教寺院等专业普法讲师团,实施精准普法。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在法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中的作用。

签发:马丽萍            责任编辑: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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