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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六五”普法暨“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5-12-02

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客观地检查评估全市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整体工作情况,认真总结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有关要求,今年6月29日至7月15日组成考核组,我市对全市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现将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的通知》,对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从时间、内容、方法及考评标准等方面作了全面安排。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各区(县)进行实地考核,通过听、看、查、谈、评等方式,对各区(县)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与此同时,对“法律七进”牵头单位进行了专项考核,市直72个部门单位将档案资料和工作台帐集中报送到市法建办,由法建办工作人员现场打分,确定考核分值。据统计,此次检查考核共召开座谈会85场次,观看法治专题片5场次,查阅“六五”普法档案资料1460卷,走访基层单位39个,听取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
通过检查考核,全面检验和总结了我市近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也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推进措施,整体促进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既定目标和任务落实,为今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二、工作特点和取得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各区(县)及时成立了高规格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每年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积极发挥法建办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作用,及时下发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适时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部署在本地区得以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市直各部门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重大学法、普法活动有安排、有资料、有记录、有总结,
确保普法目标任务在本系统、本行业得以落实。
二是保障措施有力。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各区(县)、各部门都能完善普法人、财、物等投入机制,通过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征订“六五”普法统编教材、编印本地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购置必要宣传设施、制作更新法治宣传牌、宣传展板、法治专栏和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及法治文化街区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力度,创新丰富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形式,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效深入开展。五年来,各区(县)按照年人均不低于0.30元的标准落实了普法经费,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司法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力度,使普法保障经费逐年增长,确保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普法机制健全。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县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及“法律七进”、法治创建、学法考核等一系列针对各领域、各行业学法用法的制度和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现西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保障措施,为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使“六五”普法工作由软指标转化成硬任务。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等单位,狠抓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并做到了制度到位、监督到位、责任到位,在全市率先形成了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依法办事工作格局。
(二)法治宣传重点突出,普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学法用法重点突出。全市各区(县)、各部门都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阶段重点工作和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现实需求,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维护稳定、社会治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在学习和了解掌握基本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了基本法和专业法齐头并进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结合创城、创卫复检、创森、创模等活动,加大有关生态保护、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
二是学法制度健全完善。“六五”普法以来,市委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西宁建设纳入全市综合治理和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全市90%以上的单位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法、重点对象学法、培训讲座、依法治理、法治创建、考试考核、档案管理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学法4次以上、公职人员学法12次以上,做到了重点普法对象年度学法用法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落实、有考核,市委宣传部每年为市委中心组安排国家级法学专家进行授课,市委党校将法治教育纳入主体班次授课计划,市教育局积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规政策培训力度,切实保证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和宗教教职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
三是法治宣传形式多样。按照全市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各区(县)、各部门立足各自工作职能,以“法律七进”1+N模式为载体,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多样化丰富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了针对性较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微信等网络新型媒体,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西宁电视台、西宁晚报开办《夏都说法》、《有请当事人》、《法制时空》等专栏,通过与市民互动和以案说法,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各区(县)开通了法治网、官方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了普法QQ群,及时发布信息,开展互动研讨。在高速公路沿线、城区主要街道、公交车站等繁华地段设置了大型LED宣传屏及公益广告牌,定期播放“六五”普法和法治西宁建设公益广告,形成了立体式、全天候、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新格局。市普法讲师团、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政法委等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领导系列讲话精神等专题辅导讲座;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缓堵保畅”等主题宣传活动,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大宣传”格局;市地税、国税局发挥税法宣传月活动优势,通过举办广场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市农牧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有关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四是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各区(县)本着“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工作要求,率先打造一系列领先全省的多元化、立体化和常态化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为在更高平台上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后建成了城西虎台法治文化墙、黄河路法治文化公园、湟源克素尔法治文化村、城北柴达木路法治文化一条街、陈家窑法治大院、大通棉格勒法治文化基地、湟源城关法治文化校园、湟中法治文化广场、城东“三个一”基层法治文化等一系列阵地。积极整合宣传、教育、文化和人民团体等资源,发挥各类文艺团体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市、区(县)两级建立了法治文艺创作、法治书画、法治文艺宣传、法治文艺志愿者等队伍。将法治宣传渗透到花儿、排灯、剪纸、皮影戏等文艺活动中。举办了西宁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法治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城西区举办了首届以“中国梦·法治路”为主题的法治摄影展活动,大通县举办了“法治绽放幸福花”文艺巡演活动,湟中县编写了全省首部法治民间曲艺--《河湟民间曲艺法治演唱》,湟源县举办了首届法治花儿演唱比赛。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税务、文广、文联等部门开展了法治好新闻评选、法治书画展、送法下乡等活动。
五是普法教育成效明显。通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宪法法律进一步得到重视并广泛普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得到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中保驾护航的作用积极发挥。各区(县)基层单位充分利用综治维稳中心、调委会等平台,整合法治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特群管理等各项职能,利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收到了“调处一例普法一片”的功效;城北、城西、湟源安装户外大型电子屏开展视频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种公交站亭公益广告、街区公益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等法治教育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城东区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设施,向社区居民、农村流动人口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城中区打造青唐城法治文化公园,使市民在健身休闲之余接受法治熏陶,成为我市法治文化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大通县、湟中县发挥民间艺人资源,把法治宣传融入到老爷山花儿会、八瓣莲花艺术节活动中,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各区(县)制作了“六五”普法专题片(幻灯片)和工作成效展示课件,增强了普法工作的生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法治创建措施有力,普治并举全面推进
“六五”普法以来,各区(县)和各部门、单位都能够坚持把普法教育工作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理活动、行政执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普法教育工作更好地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去,达到了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理的目的。
一是扎实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期间,按照国家、省创建部署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人物等争创活动,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6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5个村、11个社区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上下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辐射的法治创建格局。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积极推进,法治惠民效果和西宁特色初步显现,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
二是认真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市委政法委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平安西宁、维稳等工作,确保我市社会大局平稳;交通部门加强了交通行政执法、出租车市场、车辆超载超限整治;建设部门开展了建筑工程市场和市容市貌整治;税务部门开展了打击偷税漏税、规范税收征管等活动;农牧部门强化了化肥、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办力度;综治、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切实加强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游戏厅、网吧等综合整治。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土地流转、涉诉涉法及信访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调处、解决了一批缠诉、缠访和久调未果的信访案件,做到了边宣传法律法规,边规范管理。特别是对“两抢一盗”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区(县)结合火车站综合改造、中心广场北扩、北川河综合治理、机场高速沿线整治项目拆迁和城镇化建设,深入开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征地拆迁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政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社会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围绕食品安全、反邪教、反自焚、民生保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了法治宣传和专项治理,为“两城”建设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
(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台账资料健全规范
通过扎实落实普法规划和普法考核验收标准,加大普法工作督查和审议力度,促进了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较好落实。各区(县)人大、政协将“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检查和视察计划,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议。“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有90%以上普法责任单位档案资料较为齐全,装订规范。特别是城北区、城西区、大通县、湟中县、市地税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不仅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比较扎实,而且相关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也比较规范有序,有代表性地反映了我市五年多来普法工作的实践和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部分单位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的领导班子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学法用法相关制度不健全,经费投入少,组织保障措施乏力。少数单位普法整体工作相对滞后,普法基础资料缺漏散乱,没有按照检查验收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评,对待市上的检查验收有敷衍应付思想,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部分执法单位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执法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和执法工作的认识有偏差,作为执法部门不重视普法工作,重学习不重宣传,重专业法学习宣传不重视基本法普及,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执法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足,甚至存在少数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3.部分单位普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开展中台帐资料建档管理工作不重视,平时不注重资料积累,原始资料缺项多,档案资料临时拼凑、编造痕迹明显,基础资料不完善,梳理归类不规范。
4.普法工作总结创新和典型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比较认真扎实,普法的内容和形式富有新意,但缺乏对总体工作的全面总结,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亮点及取得的成效缺乏总结和宣传;少数单位的普法工作只停留在“上行下效”的层面上,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单位工作缺少亮点,普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创新性不强。
四、整改落实推进措施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区(县)、各部门今后工作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普法档案资料完善等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推进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特别是部分前期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法治西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务求普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标准有关要求,对照检查组在检查情况反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查漏补缺,切实做到工作内容全面、措施落实到位、档案资料齐全、普法成效显现,为完成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画上圆满的句号。
3.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加强对外宣传交流。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和培育、推广典型,切实做到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亮点和典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刊物、新型大众传媒和《法治西宁建设动态》等载体,及时宣传、交流、推广我市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社会实效性。

4.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创新普法教育活动载体,加大依法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签发:马丽萍        责任编辑: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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