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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治宣传活动系列报道三

2015-12-08

 城东区 为积极调动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东区建设进程,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城东区委区政府在12月4日当天对城东区首届法治单位、法治人物进行了表彰。

    此次表彰经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有序推荐,组委会的严格评议、公示、审定等程序,授予了张晓杰等9名同志为城东区首届法治人物,授予城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等7家单位为城东区首届法治单位。被命名的城东区首届法治人物,均为长期奋战在法治建设一线的优秀法治建设践行者,他们中既有政法机关的干警,也有基层组织的人员,既有社会单位中的典型,也有学法守法的模范。他们用高尚正直的操守、敢于担当的精神、平凡朴实的言行、兢兢业业的工作,诠释着法治的精神,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为建设法治东区付出了努力、倾注了心血。被命名的城东区首届法治单位,既有司法执法机关,也有行政执法部门,更有地区企业,涵盖了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为法治东区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城东区首届法治单位、法治人物的评选表彰,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加快法治东区建设进程,起到了典型引领带动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大家学法用法的能力和尊法守法的自觉性,更好营造出法治创建的浓厚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东区建设和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东区做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
 
湟源县 为认真开展好“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湟源县交警大队联合县局其他部门在县石刻广场开展了文艺演出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湟源县交警大队结合12.2全国交通日宣传内容,寓教于乐,文艺演出由舞蹈《和谐中国》、快板《交通安全要牢记》、交通指挥手势舞、独唱《红梅赞》等节目组成,同时穿插了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互动环节,在演出期间通过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告诫广大司机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和拒绝危险驾驶,强化公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唱响“人人学法用法,共建和谐交通主旋律”。
在当日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传单300余份,展出事故展板8面,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司机群众和学生受益匪浅、教育深刻,并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签发:马丽萍        责任编辑: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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