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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法治西宁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015-11-04

 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根据第103次市委常委会关于研究制定西宁市法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要求,为科学谋划 “十三五”期间法治西宁建设发展的方向、战略和举措,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使法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现就法治建设前期课题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重点
法治建设课题将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推进西宁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瓶颈问题,重点关注以下六个方面的选题:
对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涉及到的重要领域,分别设立相应的课题。(原则上一个领域设立一个课题,课题名称为暂定名,研究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调整课题名)。共包括九个方面:
  
 (一)目标思路方面。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总结法治建设“十二五”规划情况,分析“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路径措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二)依法执政能力方面。着眼领导干部用法治的眼光审视问题、谋划工作,研究提出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在法律的框架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路措施;围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分析研究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举措;研究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办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提出健全党委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的举措建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立法计划,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代表作用及落实人大监督权的措施;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的措施,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研究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点、瓶颈及措施建议;落实《西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的重点问题和具体措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研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及平台的对策建议;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运行机制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方法路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完善及监督研究;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完善的探索研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探索分析。(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的分析建议;审判委员会制度和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的路径措施;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制度措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法途径;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完善路径;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涉诉涉法信访解决方式法治化路径研究;司法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律师执业制度的完善建议。(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法律监督在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作用发挥途径及多元监督体系的构建完善的问题研究;政府权力清单和执法部门职权梳理、行政规程建设研究;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研究;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执法检查监督和对“一府两院”监督实效的路径研究;检察院法律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发挥作用的现状、问题及建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建议;健全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的有关建议;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完善路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绩考核机制改革问题研究;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和亲属管理等改进作风有关制度完善和实施问题研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
(七)法治惠民实事重点项目方面。研究提出有关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司法、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团结、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缓堵保畅、法律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战略举措或重要项目,确保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群众。(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食药局、市民宗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八)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包括2个专题。一是提升西宁法治文化软实力研究。研究提出提升法治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战略举措,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和法治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建设文化西宁和全国文明城市。二是健全公共法治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围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研究提出把法治文化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司法局)
(九)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法治宣传工作思路和举措,顺应新常态,构建新机制,打造新模式,展示新能力,体现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期法治宣传基本定位及其内涵的深刻变化,分析研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措施。围绕把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构建多元立体普法网络,研究提出在政府购买服务、互联网+法治宣传、搭建各系统各部门协同普法平台等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西宁新模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社会各层面的深度覆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转型升级,为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信仰、建设法治西宁、平安西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科室承办。请各责任部门11月30日前将课题研究方案(含经办人员和联系方式)报市法建办;12月中旬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并就提出希望纳入西宁市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形成专门材料(分别标注,附简要说明)。课题成果字数(含图表、注释与标点)应控制在8000字以内,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二)注重调查研究,确保课题质量。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根据需求征求省内外有关专家的意见,充分把握正确的研究角度和方向。课题研究要求覆盖该领域需要研究的各个方面,可设立子课题对相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课题研究要求深入分析西宁当前该领域的现状,研究“十三五”期间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思路,措施建议立足实际,确保可执行、可落实、可监督、可考核、可列成项目推进。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提出的工作思路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可行性。

(三)紧扣西宁市情,明确研究时限。前期课题研究空间范围要覆盖到区县,以中心城区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期限以2014年(预计完成情况)为基准年,以2020年为目标年,以2016年为起始年,即现状分析期限为2010—2014年,目标预计期限为2015—2020年。
   
(四)把握时间进度,尽快启动课题研究。2015年11下旬,启动课题研究;12月中旬,提交初步研究成果;12月下旬,组织召开课题研究工作汇报会;1月上旬,提交课题研究成果;2016年1月中旬,组织专家和部门对课题进行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报告;2月上旬,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汇编成册提交市委、市政府。报送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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