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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西宁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5-10-12
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根据《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2016年法治西宁建设各项工作,请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研究确定明年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二、报送重点
重点围绕省委实施意见和《法治西宁建设纲要(2013—2020年)》,从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全民守法等方面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明年的法治建设重点。
1.着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健全党委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水平。
2.着力加强地方立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地方立法。
3.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4.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公正,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严格司法、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开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着力推进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落地生根。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普法实效。
6.着力落实党纪党规。善于运用党内法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7.着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8.着力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单位、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9.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0.着力完善法治西宁建设保障落实机制。规范法治西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人员配置,加大经费投入,为深化法治西宁建设提供保障。
三、上报单位
各区县,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 、市人大、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 、西宁晚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境保护局 、市编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
四、上报要求
1.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在加强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贯彻举措,要求文字精炼,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2.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2016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举措,须经本地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