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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治印象——马祯青

2012-08-03

    3月12日至14日,受市局党委的委托我作为西宁市法治文化考察组组长,带领四区三县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同志一行17人前往深圳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考察学习。深圳司法局的领导对我们的到来非常欢迎,并予以高度重视,在深圳司法局进行了简单的参观交流后,专门安排我们参观了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和蛇口法治文化广场,并进行了现场交流。在为期两天的学习考察中,我们收获颇多,受益匪浅,对外地法治文化创建工作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感受,也对如何做好西宁法治文化建设有了自己的的一些思考。

           
深圳印象
  
    深圳是中国首批经济特区之一,也是一个移民城市,现在工作或生活在深圳的人口达到1322万,其中外来人口近1071万,平均年龄只有28岁,整个城市年轻又充满活力。深圳由边陲渔村发展成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深圳已建设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和华南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现代化的国际性都市。乘坐在大巴车上,听着当地导游对深圳的介绍,初来乍到,我对深圳最直观的感受便是改革开放对这个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沿途道路两旁犹如花园,令人心情格外舒畅。窗外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在街上看见的都是年轻人忙碌的身影,在这里生活节奏很快,社会竞争压力也很大,正如导游小陈所说:“在深圳,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在这里,每个人怀揣梦想努力打拼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些人成了知名企业的老总,而又有一些人正在感受着创业的艰辛。深圳的发展速度很快,一座座像地王大厦的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一个个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成立营业,地王大厦、赛格广场、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世界之窗是当今的城市地标,勾画出深圳美丽的城市景观。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深圳有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知识城市、窗口城市、设计之都、手机之都、时尚之都之称。此外,深圳高效的城市管理,精致的城市设计,包容的城市精神,让人感受到她独特的魅力。
                
法治见闻
 
    刚到深圳司法局,迎接我们是法制宣传处的杨湧副处长,年龄大概50多岁,精神矍铄,对人很热情。杨处长把我们带到局机关法治文化展示厅,在电梯里我们看到了设计新颖的法治公益广告和标识,走进司法局办公楼里,就能感觉到法治文化的氛围。在展示厅,我们饶有兴趣的参观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深圳法治成就展,一幅幅精美的反映深圳法治经历的展板在我们眼前掠过,法治成就展构思独特,资料全面,图文并茂,真实客观,令人耳目一新,使我们对深圳法治的经历有了大致的感受。
在会议室里依法治市工作处刘志新处长向我们介绍了深圳的法制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她说,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从2003年开始提出“文化立市”发展战略以来,通过加强调研,学习借鉴,经费保障和试点创建,2011年出台了《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从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特别是“12.4”法制大观园、公民法律大讲堂、校园法律文化节的成功举办,以及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和蛇口法制文化广场的阵地建设成为深圳法治文化的品牌。
交流结束后,我们前往南山区考察了南山法律博物馆,进入博物馆引入眼帘的是高达十六米的精心镌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的宪法墙,显得庄重威严,一楼大厅周围是法律文化多媒体展示,十六万多字的多媒体展示包含宪法文化、法学文化、法律文化、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图文并茂的再现了古今中外的法学思想和具有代表意义的成文法典,并详细介绍了古今中外的法院建制、法官事迹、裁判方式,通过具有历史价值的图片、文献等,使参观者对法律文化有较为详实的了解。位于三楼的学术报告厅,可容纳近400位听众,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教授、政法系统精英前来开设以“司法公正的梦想与实践”为主题的“法律大讲堂”专题活动,以权威的讲座、生动活泼的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起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作用。经该法院办公室韩主任介绍,每当“法律大讲堂”开课,自愿前来听课的深圳市民很多,有时通过提前发放免费听课票的方式解决座位不足的问题,可见大讲堂受市民欢迎的程度
参观完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后,我们乘车来到了蛇口法制文化广场,该广场是在原有大铲社区舞台和居民休闲区的基础上,融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建成的首个街道法制文化广场。广场共设雕塑区、法治格言墙、廉政文化宣传阵地、法制浮雕墙、法制文化长廊、法制宣传栏、法制小观园等七大功能区域,集生态美化、法律文化熏陶、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与一体,为居民打造了“亲近”法律的生动平台,让市民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
参观结束后,在返回的途中和陪同我们的杨副处长闲聊,从和他第一次接触感觉到他很健谈,据他讲他从事普法工作二十余年,从83年部队转业后一直热心于普法教育事业,亲自参与和目睹了深圳法治创建的所有工作和普法历程,除了专注法制宣传工作,摄影是他最大的爱好,在交谈中得知他是深圳市摄影学会的会员,每年都参与许多国际性活动,每当闲暇之余,他带着行囊独自周游全国各地,到祖国的大好河山采风观光,感悟生命的真谛,也正是他在摄影方面的特长,他用照相机记录了深圳普法的点点滴滴,深圳法治成就展就汇集了他的心血和汗水,我开玩笑地称他是深圳司法局普法工作的活资料。
             
感受体会
 
    学习考察,使考察组成员接受了深圳先进的发展理念,接受了沿海地区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通过多视角的学习、全方位的考察,使学员们对深圳法治文化有了深入直观的了解,不仅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更新了知识,转变了观念,有效地提升了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增强了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对深圳法治文化的思路、观念、载体和体制有了较深入了解后,认识到了西部与东部在经济发展速度、思想观念、管理模式方面的差距,必将对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发挥很好的借鉴和启示:

    1、领导重视是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深圳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重点工程,纳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文件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相关场合就法治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依法治市办公室加强工作调研,走处国门学习借鉴,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并出台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文件,这些都是法治文化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2、经费充裕是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不管是建设法律文化博物馆,还是举办法制大观园、设立公益法制宣传广告、建立法制文化广场,其中的经费投入是巨大的。据了解,在建设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时政府就投资了2000多万元,而在设计公益法制广告标识时,深圳市注重发挥社会化运作的方式来进行,通过在网上征集广告标识或动漫,经过专家评审设立不同奖项,对作品进行奖励的方式,设计出令人满意的法治文化产品。在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中,蛇口街道也投入了50多万,所有这些经费在深圳都能得到充分保障,可见充裕的经费做支撑是实施法治文化的重要保障。

    3、打造品牌是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深圳市在多年的法治文化探索中,逐步打造出具有深圳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在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中打造了“12.4”法制大观园品牌,在公民法制教育中打造了“公民法律大讲堂”品牌,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打造了“校园法律文化节”品牌,在阵地建设中打造了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和蛇口法制文化广场等等,这些品牌建设切合深圳实际,又受到市民的欢迎和青睐,对于推动深圳法治文化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引领作用。

    4、先行试点是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方法。为推动法治文化深入实施,深圳市及时出台了《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从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地区既有区、街道等面上的代表,也有税务、法院等点上的代表,试点工作的成功做法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了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作用,试点地区和单位也成为深圳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作者系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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